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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孙中山文化思想 发挥民革政治优势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012-01-02     点击量:65535
                 来源:民革上海市委员会

    内容提要:孙中山先生毕生致力于拯救中国、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为后人留下了丰富的精神文化遗产。今天,面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大业,研究和弘扬孙中山的文化思想、历史价值及其在新形势下的现实意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助于我们传承和创新中华文化的丰厚底蕴,继承和弘扬世纪伟人的时代精神。

    孙中山的民本思想以及所倡导的“天下大同”社会,与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在本质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从政治层面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从理论层面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是对孙中山文化思想在新时代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

    作为参政党,民革应该充分发掘孙中山先生的政治资源,扩大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发挥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结合的政治资源,夯实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工程;发挥老一辈民革党员与中国共产党合作共事、荣辱与共、智力密集、联系社会广泛的优良传统,构筑和谐社会的基层实体。



    孙中山先生致力于拯救中国、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为后人留下了丰富的精神文化遗产。今天,面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大业,研究和弘扬孙中山的文化思想、历史价值及其在新形势下的现实意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孙中山文化思想与和谐社会

    和谐社会是人类千百年来追求的一种理想社会。在我国,无论是商周以前禅让制的王道之治,还是《礼记·礼运》的“大同”理想世界,都没有放弃构建和谐社会的追求。孙中山主张将来在中国乃至全世界建立一个没有压迫、没有战争、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他指出:“人民平等,虽有劳心劳力之不同,然其为劳动则同也。即官吏与工人,不过以分业之关系,各执一业,并无尊卑贵贱之差也。社会主义之国家,人民既不存尊卑贵贱之见,则尊卑贵贱之阶级,自无形而归于消灭。农以生之,工以成之,商以通之,士以治之,各尽其事,各执其业,幸福不平而自平,权利不等而自等,以此演进,不难致大同之世”;他认为“政党之要义,在为国家造幸福、人民谋乐利”,“国家之权利,人人当共享,而国家之义务,人人亦当共担。界无分乎军、学、农、工、商,族无分汉、满、蒙、回、藏,皆得享共和之权利,亦当尽共和之义务”。他还指出:“共和国家,重在民治。民之自治,基于自觉,欲民之自觉,不可无启导诱掖之方”。既然“共和国为人民之国”,那么,一切就应“合全国人民为之”。

    孙中山倡导的大同社会以及关于“民本”的文化思想,与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在本质上有许多相似之处。

    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提出要“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的能力”,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中国共产党根据中国社会的发展特色和人类文明的进步规律所提出的全新理论,具有丰富而又与时俱进的内涵。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各种社会力量并存共生又互相制衡的公民社会。其重要标志是:各个阶层的民众都有自己生存、发展和享受的空间,都有积极性,能发挥出各自的活力,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正如胡锦涛同志在学习《江泽民文选》报告会上指出的那样:“一切为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最鲜明的政治立场”,要“继续坚定不移地坚持发展为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孙中山关于“民本”的文化思想充分肯定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国家的基础;和谐社会建设则要求在保障人民作为国家、社会主义翁地位的前提下,为各阶层的每一个民众都提供生存、发展和享受的空间,强调要充分保障人在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每一个人的积极因素,发挥他们各自的活力。

    孙中山关于“民本”的文化思想强调民有,民治,民享。和谐社会建设则阐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谋发展与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辩证关系,揭示了经济社会发展同人类自身发展的内在联系;不仅关注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更关注人的全面发展,人与自然相和谐,充分体现了维护以人民权利为根本的文化价值观。

    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与孙中山文化思想一脉相承,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从政治层面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从理论层面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是对孙中山文化思想在新时代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

二、和谐社会建设与民主党派工作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揭示了社会和谐与社会主义的内在联系,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境界。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增强广泛性,这种广泛性所涉及的对象不仅是物质利益上的,也应该包括思想和意识形态层面。不同的事物和元素组合相均衡、相统一,社会才能兴盛发展。承认不同,承认差异,承认多样,是社会和谐的前提;海纳百川,兼容并蓄,有利于形成既民主又集中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有利于营造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社会和谐氛围。作为参政党,民主党派本身就具有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的特点,应在不断领会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涵与规律的同时,明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与途径,探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方式与方法,从而为构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民主党派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具有以下三方面优势:

(一)政治优势。我国各民主党派自成立之日起,始终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患难与共,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正如中共中央2005年5号文件指出那样:“民主党派组织各自成员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反映和代表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求,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有着广泛联系,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同时,民主党派的宗旨、目标、任务、机制、工作方式无一不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这是民主党派与身俱来,并经过实践检验的政治资源。在政治上同中共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性,既是民主党派的政治优势,又是对民主党派的政治要求。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民主党派必须牢牢把握这一政治原则。

(二)社会优势。民主党派作为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担负着反映和代表各自成员及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的责任。民主党派既可以通过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促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助推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也可以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引导党员深化对参政党地位、性质和历史使命的认识,提高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中国共产党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还可以在自己所联系的界别内集聚和表达民众利益,反映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协助中共各级组织和政府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情绪,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工作,发挥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减少阻力、形成合力的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

(三)智力优势。胡锦涛同志指出:“发展,是解决中国当前各种问题的基础;发展,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民主党派拥有各层次、各领域的专家学者,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把他们的力量与智慧凝聚起来,团结和引导他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就事关改革发展稳定以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形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充分调动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广大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让一切创造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意相迸发,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这样,社会才能更加和谐才能实现更快发展。

三、和谐社会建设与民革工作

    今天,我们重温孙中山先生的文化思想,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和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理论与实践上的重要意义,有助于我们继承和发扬世纪伟人文化思想的精髓,从理论与实践上不断丰富、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涵与外延,使之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成为我们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动力。

1.发掘民革政治资源,扩大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

“继承和发扬孙中山先生爱国、革命、不断进步的精神”是民革政治纲领的重要组成部分,孙中山的新三民主义理论以及政治思想是民革可以开发并利用的政治资源和精神财富。民革应该组织力量,深入开展对孙中山文化思想的研究工作,既要研究它的深刻内涵、历史作用、现实意义以及对海峡两岸的不同影响,更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时代特点、中国特色,将传承并创新孙中山文化思想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目标要求结合起来,努力体现时代特征和时代要求,不断提高民革党员的思想道德修养和科学文化素质。从而更好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扩大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

2.发挥民革政治特色,为构建和谐社会参政议政

    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民革可以充分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地位独特、联系广泛等政治特色,积极、主动地反映和代表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求,帮助执政党协调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阶层、群体具体利益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发挥各级组织的群体作用,建立健全民革反映社情民意的收集和反馈机制,不断提高民革履行职责的实效,为广大民革党员及所联系群众提供政治参与的“有效通道”,逐步扩大各层次人士的有序参与。另一方面,要鼓励民革党员中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类特约员以及在政府部门任实职的同志敢当诤友、当好诤友,引导他们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观察事物、分析问题的能力,不但要敢说真话,还要会说真话、更要说出水平、说出成效,为促进党和人民群众以及执政党和参政党、各阶层之间、各民族之间等方面关系和谐而作出应有的贡献。

3.发扬民革优良传统,构筑和谐社会的基层实体

    构建和谐社会,重心和落脚点在社区。与社区共建精神文明,不仅有利于民主党派了解民情、反映民意,辨证地认识和处理与发展相联系的各方面重大问题,支持与协助中国共产党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推动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而且还有利于“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努力做好理顺情绪、排忧解难的工作。如民革各级组织可借鉴民革中央及部分省级组织现状和民革的实际情况,有效开展共建工作。努力推动与社区共建工作向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发展。既要充分发挥自身的智力优势,通过举办医疗、教育、科普、帮困等活动,为社区各阶层的人民群众服务,并要在“融合”上下功夫,注意提高社区群众对各项活动的认可度、认知度;同时,更应该多做了解民意、反映民情的工作。